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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選換工作的時候,會遇到離職被卡住的情況,例如曾經(jīng)有位人選,已經(jīng)跟用人主管提離職了,公司的規(guī)定是:口頭告知直屬主管→主管同意→到人事拿離職單(以拿離職單當天為預告日),但在第二步的部份就被主管拖延,導致下一個公司不愿意等而雙頭空的情況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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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給大家的建議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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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請事先依法于規(guī)定期限前,除口頭告知之外,以書面或email的方式同時預告主管及HR要離職,自書面離職通知日起即生效:(勞動規(guī)定終止勞動合約者,其預告期間依下列各款之規(guī)定:)
?繼續(xù)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,于十日前預告之。
?繼續(xù)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,于二十日前預告之。
?繼續(xù)工作三年以上者,于三十日前預告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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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檔案資料、書面文件、未完成事項、進行中作業(yè),列好交接清冊、填妥離職申請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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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職場圈子很小,以廣結善緣為前提,你可以告知對方若真的有需要可以抽空回來幫忙、或微信電話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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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離職前最后一天要拿到離職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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